臨終準備

在醫院

1. 通知臨終者最親近的人。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或兄弟姊妹)
2. 通知禮儀社人員協助處理。
3. 陪伴在臨終者身旁輕聲祝禱或唸佛號。(隨侍在側,臨終有親人的陪伴,除去對死亡的恐懼)
4. 親人過世後,得要求醫護人員拔除亡者身上各種醫療、急救器材。
(這是醫護人員的職責,解除亡者不必要的痛苦)
5. 申請死亡證明書。(10份,申請火化、埋葬許可;除戶;保險;撫卹;繼承)。
6. 辦理出院手續。
7. 留意亡者身上貴重物品。
8. 確定遺體運回家裡或殯儀館。(未來喪禮舉辦地點)
9. 由醫院或禮儀社人員協助,護送遺體至太平間後轉送家裡或殯儀館。

在意外現場

1. 通知亡者最親近的人。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或兄弟姊妹)
2. 未獲得警方同意前,切勿碰觸或移動遺體。
3. 通知禮儀社人員協助處理。
4. 陪伴在亡者身旁輕聲祝禱或唸佛號。(隨侍在側,臨終有親人的陪伴,除去對死亡的恐懼)
5. 配合警方人員製作筆錄。
6. 留意亡者身上貴重物品。
7. 確定遺體運回家裡或殯儀館。(未來喪禮舉辦地點)
8. 由禮儀社人員協助,護送遺體回家裡或到殯儀館。
9. 死亡證明書由地方檢察署開立。(10份,申請火化、埋葬許可;除戶;保險;撫卹;繼承)

在家裡

1. 給臨終者清靜安祥的環境。 (讓臨終者平靜、安祥的走,避免不必要的慌亂。可以播放臨終者喜愛的歌 曲,或是宗教音樂帶、唸佛機)
2.通知臨終者最親近的人。 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或兄弟姊妹)
3.通知禮儀社人員協助處理。
4.陪伴在臨終者身旁輕聲祝禱或唸佛號。 (隨侍在側,臨終有親人的陪伴,除去對死亡的恐懼)
5.觀察臨終者心跳和呼吸,留意死亡時間。
6.確定遺體放置家裡或移送殯儀館冰存。 (未來喪禮舉辦地點)
7.由禮儀社人員協助,搬抬遺體至家中客廳或載送至殯儀館。 (部分縣市殯儀館於遺體入館時,會要求出示死亡證明書)
8.向醫院或衛生單位(衛生所)申請死亡相驗。
9.向驗屍單位申請死亡證明書。 (10份,申請火化、埋葬許可;除戶;保險;撫卹;繼承)。

在國外

若親人在國外不幸身故,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式:
1.遺體先在當時火化後,再把骨灰運回。
2.直接把遺體運回马来西亚。
若遺體先在當地火化時,一般是委託當地的禮儀社協助處理後事,並將遺體火化後,再把骨灰帶回马来西亚。骨灰運回马来西亚後,再依個別情況,考慮是否舉辦告別儀式或追思奠禮。骨灰運回马来西亚,一般是以貨物或行李方式入境(若由家屬親自護送回臺灣,則可以托運行李或隨身行李方式運送)。但是應備妥當地檢察機關或醫院的死亡證明書、殯儀館的火化證明書及亡者護照,以備入境時必要的檢查。 依马来西亚傳統禮俗,親人在國外不幸身故,都會有家屬與法師趕赴當地,為亡者招魂並豎立魂帛(神主牌位)後,隨同骨灰一起護送回马来西亚。 若遺體要運回马来西亚,則需要當地的禮儀社及马来西亚的報關行協助(在當地需要遺體防腐及入殮;在马来西亚應報關並通知海關、航警局及疾管局)。 依马来西亚傳統禮俗,親人客死異鄉,仍是要到當地招魂、立魂帛(神主牌位)後,再把遺體要運回臺灣。 遺體運回马来西亚後,得依所屬宗教信仰舉辦喪禮。

遺體運回马来西亚應備文件及資料:
1.死亡證明書(當地檢察機關或醫院開具)。
2.防腐證明書(當地醫院或殯儀館開具)。
3.亡者護照。
4.航空公司班機日期、編號及貨運提單。
5.收件人姓名、地址及聯絡電話。